口腔执业医师考试通知

文章来源:外阴脓肿   发布时间:2019-1-29 16:45:22   点击数:
 

考试介绍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口腔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通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口腔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于8月25至26日两天举行,具体时间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小时。(口腔执业医师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

口腔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总题量约为题。

考试大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健康中国”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十三五”卫生计生和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相关规划精神以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改革要求,在对年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和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并完成了年版临床、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以及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的修订。

一、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新版大纲将原实践技能考试大纲中“基本诊断技术和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的牙髓活力测验部分融入牙体牙髓病学,X线检查部分融入口腔颌面医学影像学,实验室检查部分融入口腔颌面外科的实验室检查相关内容中考核;将“医德医风”部分移入医学综合考试的医学人文中考核;在“基本诊治技术”部分增加“牙线使用指导”和“橡皮障隔离术”两项技术;将病例分析的说明修订为“每一病例含若干病症。病例分析包括诊断、鉴别诊断及其依据,治疗原则和方案”。此外,口腔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中,病史采集中增加“颌面部包块”;将基本操作技能中的“急性根尖周脓肿切开引流术”修订为“牙槽脓肿切开引流术”,将“病例分析”中的“牙本质过敏症”修订为“牙本质敏感症”。

附:年口腔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大纲下载

二、综合笔试考试大纲

年新版口腔医师大纲在原有大纲基础上,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基础医学综合生物化学删减部分基础知识,增加矿物质代谢内容;医学微生物学重点考查口腔专业相关内容,减少细菌与病毒的种类;药理学对某些药物的分类进行规范,增加对某些口腔常用药物的考查。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新增了对微生物学及免疫学两个学科的考查。

(2)医学人文综合增加了医学伦理的指导原则、临床诊疗的伦理决策、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审查、基因诊疗的伦理原则、医学道德教育,卫生法概念、分类和作用,形式、效力和解释,守法、执法和司法,以及医学心理学的常用内容。删除了部分卫生法规中过时的内容,修改了个别要点的划分和表述。

(3)预防医学综合删除与口腔预防医学相重复的内容,如“常用流行病学研究方法”与“偏倚控制”。

(4)临床医学综合(口腔执业医师)将临床医学综合调整划分为“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两部分。其中,“专业综合”将原来的“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及“儿科学”四部分内容按照器官系统框架进行整合,并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增加了33个病种和一个症状或体征的考核:“实践综合”将原有的“症状与体征”内容融入疾病考核,按临床场景、症状体征、常见病多发病的形式排列。

(5)口腔临床医学综合统筹考虑目前口腔医学教育发展现状和未来开展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模式改革的规划,计划在本次大纲中,对口腔医学基础专业中与口腔临床关系不紧密的病种或知识点进行适当调整;将“口腔颌面部影像学诊断学”部分内容从“口腔颌面外科学”大纲中单独列出,将各专业大纲知识点按单元、细目、要点三级框架对应内容进行修订完善,以统一大纲编写体例。结合口腔医师工作任务分析,对部分考核知识点进行了调整。

本大纲自年起使用。

附:年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完整版下载

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版)》自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

口腔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口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口腔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

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四)中职(中专)学历

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五)成人教育学历

1.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六)其他

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

特别说明:

1.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大部分考区为当年8月31日前,年部分考区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有所提前,具体请查看: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截止日期汇总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2.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3.口腔技术专业是否可以报考口腔执业医师?

不可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版)》规定,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附: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版)》的通知

报名时间

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是在每年2月份-3月份左右,年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月20日24时,口腔执业医师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2)现场报名时间:年1月27日-2月9日。口腔执业医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

地点汇总

备注: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方式

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年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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